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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古道道路绿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江滨北路公园天下商铺11栋2层综合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柞水县乾佑河国有林场秦楚古道道路绿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供应商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4)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凡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人领取文件须携带法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至陕西省九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各投标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供应商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柞水县乾佑河国有林场秦楚古道道路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