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信息披露违规东方园林及董事长等4人遭监管警示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0-17 04:20: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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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息披露违规东方园林及董事长等4人遭监管警示

  “A股园林第一股”东方园林,在今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近日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警示。

  10月15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浩楠、贾莹、李在渊、刘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业绩预告方面。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7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未准确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是财务报告方面。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公司对该项目收入调整不及时,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收入金额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张浩楠作为公司董事长、贾莹作为总裁、李在渊作为财务总监、刘晓峰作为时任总裁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第五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浩楠、贾莹、李在渊、刘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园林创立于1992年,2009年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北京市朝阳国资委成为东方园林实际控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态建设业务、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固废处置业务。

  东方园林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ST东园002310)”。

  业绩方面,东方园林2020-2023年连续四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值,累计亏损125.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园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97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123.58亿元。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东方园林2009年11月27日上市,发行价是58.60元,上市以来涨幅9.76%。截至10月16日,*ST东园收报1.38元/股,涨幅4.55%,最新总市值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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